东莞市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企事业单位,并由企事业单位安排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
东莞市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 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企事业单位,并由企事业单位安排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
2. 受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应妥善保存相关治疗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
3. 受伤员工治疗稳定后,应及时向所在企事业单位提交《东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
4. 企事业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申请资料转交给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委员会确定具体的鉴定时间和地点。
5. 在鉴定时,受伤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例如事故发生经过、医疗证明、病历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6. 鉴定委员会对受伤员工的伤情、工伤性质进行评估,作出鉴定结论。
7. 鉴定结论通常会在申请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伤员工和所在企事业单位。
8. 如果受伤员工不满意鉴定结果,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申请应在收到鉴定结果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将复议申请提交给东莞市工伤鉴定委员会。
9. 工伤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复议申请后,重新审理受伤员工的案件,并作出最终的复议决定。
10. 最终的鉴定结果和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企事业单位应按照鉴定结果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