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原则。(二)工伤保险基金还可以用于以下用途:1.支付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费用;2.职工工伤后转岗、培训和就业失业再就业补助;3.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费用;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合理费用。(三)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防止滥用、挥霍和浪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和工伤医疗费用,保障因工负伤的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二)工伤保险基金还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1. 支付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费用;
2. 职工工伤后转岗、培训和就业失业再就业补助;
3. 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费用;
4. 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合理费用。
(三)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防止滥用、挥霍和浪费。
总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原则,保障被工伤的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