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最多参加2个项目,同一代表队的球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积分最高的代表队获得团体比赛冠军。
1.参赛单位
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各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2.参赛人员
每个代表队应派选6名选手和2名教练员参赛,选手应持有效证件参赛。
3.比赛项目
团体比赛分男女各1个项目,均为单循环积分制。男团6人制,女团4人制。
4.比赛规则
每场比赛进行5局3胜制,每局为11分制,胜2局者获胜。每个人最多参加2个项目,同一代表队的球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如果同一代表队的两名球员分别参加了男团和女团比赛,那么男选手必须先参加男团比赛,女选手必须先参加女团比赛。
5.比赛积分
比赛采用积分制,胜者积2分,平局积1分,负者不积分。计算积分时,按代表队胜负数之和、胜场数多少、个人获胜场次和局数、胜局差等条件排名,如仍然相同,则采用个人比分相减的方法。积分最高的代表队获得团体比赛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