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乒乓球团体赛的比赛规则如下:1.团体比赛由每队三名选手组成,每场比赛包括两个单打和一个双打比赛。如比赛过程中出现疑点,应由裁判员作出预判或决定。
女子乒乓球团体赛的比赛规则如下:
1. 团体比赛由每队三名选手组成,每场比赛包括两个单打和一个双打比赛。
2. 每场比赛按3局2胜制进行,每局先打到11分的一方胜利,每盘比分不得超过两分,平分后再继续打到一方得到两分为止。
3. 每个选手最多能参加两场比赛,每个队有一次换人的机会。
4. 如果两支队伍在比赛结束后战成平局,将进行一场决胜双打比赛,决定胜方。
5. 比赛中每个选手都必须使用赛前公布的比赛用球,比赛过程中换球必须经裁判员批准。
6. 双方选手比赛服装必须合规,不能穿着过于暴露或影响比赛的服装。
7. 在比赛中,选手不得故意拖延时间并延长比赛时间。如比赛过程中出现疑点,应由裁判员作出预判或决定。
8. 在比赛结束后,双方选手应互相握手道别,展示团队精神和体育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