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脑判断证实是选手的利益,则裁判员将再判球。
奥运乒乓球单打比赛规则如下:
1. 比赛分为最多7局的比赛,以先赢4局为胜。
2. 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双方选手先得到11分并领先对手2分或双方选手得到10分后,任何一方得到两分领先即可赢得比赛。
3. 每局比赛结束后,双方选手回到底线,交换场地。
4. 每场比赛的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
5. 若球员失去其发球权,则对方选手需将球拍交给裁判员。
6. 每场比赛中每位选手有三次机会使用“挑战制度” ,即对裁判员的判罚做出异议,由电脑判断。如果电脑判断证实是选手的利益,则裁判员将再判球。
7. 若比赛在前六局结束,则可能进行第七局,第七局无时间限制且采用5分制。
8. 最终胜利者进入下一轮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