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费用待遇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款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内,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其合理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就医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个人负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费用待遇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款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内,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其合理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可以选择在工伤认定单位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但需提前报告,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诊疗和医疗证明。工伤职工在就医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个人负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费用。同时,工伤职工在治疗期内享受的医疗费用待遇不得低于病假期间普通病员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