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员1、比赛前20分钟,教练员应准时到场,检查比赛器具,指定比赛本方队员、裁判员、计分员、时间员及替补队员。
动员员
1、比赛前20分钟,教练员应准时到场,检查比赛器具,指定比赛本方队员、裁判员、计分员、时间员及替补队员。
2、裁判员应当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检查比赛器具并带上必需的执法用具。
3、比赛时,运动员应穿球鞋、运动服和各项器具,以确保安全及比赛公平。
二、比赛时间
1、比赛一般分为四个节,每个节12分钟,中场休息时长为10分钟,暂停为2分钟,如果需要加时赛则每个加时节为5分钟。
2、比赛不允许超时、走步、犯规、进攻区域内停留等违规行为,否则需要扣分或给对方罚球。
3、如果比赛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场地状况、天气等不能继续比赛时,比赛的裁判员有权决定比赛是否继续或取消。
三、比赛胜负
1、比赛胜负根据得分多少决定,最终得分高的一方为胜方。
2、如果比赛最后得分相同,则需要进入加时赛,加时赛时间为5分钟,直至决出胜负。如果加时赛结束后还是平局,则要继续进行加时赛。
3、比赛胜利的队伍需要礼貌地向对方队员和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表明体育精神和礼仪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