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团体赛比赛规则:1.参赛队伍需有3至5名运动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女性运动员;2.每场比赛共有5局单打和1局双打,胜方获得1分;3.胜方运动员需继续与下一名对手比赛,直到本场比赛结束;4.每场比赛最终胜负依据积分累计得分决定;5.在积分相等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加赛决胜局,最先达到11分的一方获胜。胜负局数和积分由每场比赛的单打和双打得分累计得出。
乒乓球团体赛比赛规则:
1. 参赛队伍需有3至5名运动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女性运动员;
2. 每场比赛共有5局单打和1局双打,胜方获得1分;
3. 胜方运动员需继续与下一名对手比赛,直到本场比赛结束;
4. 每场比赛最终胜负依据积分累计得分决定;
5. 在积分相等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加赛决胜局,最先达到11分的一方获胜。
积分表如下:
| 队名 | 比赛场次 | 胜局数 | 负局数 | 积分 |
|------|---------|--------|--------|-----|
| A队 | 3 | 13 | 8 | 3 |
| B队 | 3 | 10 | 11 | 2 |
| C队 | 3 | 9 | 12 | 1 |
注:比赛场次指的是每个队伍的比赛总场数,比如每个队伍参加3场比赛,则比赛场次为3。胜负局数和积分由每场比赛的单打和双打得分累计得出。